旬阳县检察院搭建对接平台畅通人大监督渠道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 刘世文) 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人大监督渠道,架起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桥梁,构筑人大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平台,受到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搭建对接平台,畅通监督的渠道。该院成立了“接受监督办公室”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专用机构,架起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桥梁,从根本上解决了接受监督渠道不畅的问题。明确接受监督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具体办理人大交办事项,通过送卷评审、特邀检查、专题报告、电话联系、走访座谈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主动听取、收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及时反馈。坚持人大监督无小事原则,凡人大交办的事项,无论是电话或信件,一律直报检察长批办。规定全院各科室有访必接,有访即办,对人大常委会批转信件和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必须经院党组审核把关后报县人大常委会,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体现在制度上,落实到全体干警的工作职责中。
广泛开展活动,倾听监督的声音。 一是严格办理程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件,一律责任卡到“位”,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和相关要求,防止推诿扯皮;报告写成“文”,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反馈见到“人”,面见代表报送结果,征求意见;效果看“数字”,以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满意度衡量办理实效。三年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6件,制订整改措施9条,走访代表342人次。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件4件,回访信访人27次52人,无一人重访。二是主动报告工作。采取专题报告、信息通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将重要事务和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分析、建立刑事、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等重大事项和相关建议,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引起重视。新野县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顺利设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在南阳市率先形成。利用“走千访万”、“一村一检察官”便民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法律地位、任务、职责、内设机构职能,吁请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诚心诚意接受监督的愿望。三是多渠道开门纳谏。除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外,院领导班子成员按区域分包联系人大代表,开展经常性的联系走访座谈,面对面求计问策。党组成员每月必须电话联系或走访座谈2至3次,全年无遗漏联系代表l遍,实现联系代表制度化、经常化。
借力改进工作,释放监督的能量。 一是把接受监督与检务公开相结合。不少来信反映的问题是由不了解法律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产生误解所致。今年一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没有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案件时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意见”的建议,其实2013年元月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共9案 17人,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4案 8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5案9人,旬阳县司法援助中心全部指定了援助律师,提建议的律师不了解情况, 说明了检察机关执法行为公开不够,宣传不到位。对此,该院采取多种措施公开检务活动,把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把接受监督与履行检察职能相结合。经常性地征询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能够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有效发挥立案监督职能。近年来,在接受监督工作中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起,构成犯罪立案侦查2起,转纪检部门做党政纪处理2起,有效地拓展了自侦部门的案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把接受监督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接受人大监督把广大干警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便于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苗头,防微杜渐,树立并维护检察干警良好的社会形象。去年上半年,一人大代表反映检察干警有违纪行为。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查处方案,组成专门调查组调查,发现确有个别干警不注意言行。此事向院党组敲响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的警钟。为此,该院专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检察纪律条规学习教育活动,对外特意设计印发了300份征求意见函,回访有关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并聘请了15名检察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监督力度。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