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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电话调解促和谐
日期:2015-02-28 00:00  作者: 

佛坪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电话调解促和谐

2月26日,佛坪法院大河坝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温某与宋某本是同村人,1月11日,温某用三轮车在河道采拉沙石,宋某以采拉沙石毁损河道为由将温某某的三轮车玻璃砸碎并锁住,致原告车辆损坏。温某报警后,公安局对宋某的行为给予了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事后双方的赔偿事宜经村组干部及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2月10日,温某诉至法院。因时至年关,法官送达时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后告知双方开年后组织调解。正月初七,节后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准备上门调解,在仔细查阅卷宗并向当地村委会、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后,得知当地人还沉浸在春节的气息中,很多人忌讳开年吃官司,承办法官便试着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分别给双方做工作,通过 “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为主题的法理分析和情理说服,双方达成合意,被告宋某赔偿原告温某的损失0.2万元。原告于2月26日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乡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佛坪法院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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