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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子妨害作证 糊涂母触刑受罚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近日,西乡县检察院对明知其子涉嫌犯罪,仍唆使他人作伪证的糊涂母亲肖某提起公诉,最终,西乡县法院以犯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这份“糊涂的爱”不仅未使其子脱罪,还让肖某本人也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2014年,西乡县检察院对被告人肖某之子李某涉嫌犯罪的案件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肖某为帮助其子逃避法律追究,在明知其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还请其子的同学沈某(未满16周岁)帮忙与未成年被害人胡某调和此事。后在沈某的调和下,在被害人胡某监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胡某书写了谅解书及李某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交与沈某,由沈某转交肖某,事后肖某通过沈某给予胡某一定数额的现金。庭审时,肖某不顾此前律师的劝阻,仍一意孤行,将该虚假证明材料当庭予以出示。后公检法各部门对该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影响了李某案的审判。考虑到被告人肖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父母疼爱子女的心都一样伟大和无私,但是这种“爱”也应当在法定范围内播撒,千万不得超越“法理”,否则,再怎么讲“情理”也难逃法律制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王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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