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少年未谋面 一时冲动酿惨案
日期:2017-04-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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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未谋面 一时冲动酿惨案
近日,我院未检科依法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起惨案的被告人和被害人竟素不相识,事由也是偶尔的一次通电话引发的一时冲动。
2014年7月23日晚,被害人刘某、闫某某打电话找朋友周某玩耍,恰逢周某和张某、李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刘某和周某通话过程中,张某接过电话和刘某发生口角,双方在电话中互骂并相约要“弄死对方”,因为逞强好胜,双方开始纠集人员相约斗殴。十几分钟后,双方在蒲大路上相遇,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纠集的王某、周某2 人驾驶一辆绿色无牌小轿车追赶被害人刘某骑乘的摩托车,故意将摩托车撞倒,导致刘某头部严重受伤,犯罪嫌疑人4人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
因为年轻好胜,不计后果,对法律的无知,素未谋面的年轻人一时冲动,导致刘某头部受伤,近30万元的治疗费,却没能将刘某完全治好,16岁的他语言表达不清,行动迟钝,生活不能自理,眼看就要长大成人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可以后漫长的生活却还需要父母照顾。而跟随张某、李某的其他坐在轿车上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哥们义气,没有阻止轿车撞人,还积极响应,起了帮凶作用,等待他们的除昂贵的医疗费外,还有漫长的牢狱之灾。(刘利侠 闫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