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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逃逸十余载 铁窗悔恨泪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西乡:逃逸十余载     铁窗悔恨泪

陕西西乡的张某在酒后驾驶无灯光三轮车撞伤他人后逃逸十年,却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真可谓肇事逃逸十余载,悔不当初铁窗泪。

2005年1月26日晚上,张某在朋友黄某家喝酒后,持D证驾驶陕F84963号三轮摩托车由西乡县城回家,在晚10时许行至牧马河上渡大桥将步行的王某碰到致其受伤,张某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王某遂被同行的丈夫蒲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王某因抢救无效于2005年1月28日死亡。经西乡县公安局法医对王某的尸体进行检验:死者王某系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脾脏破裂而死亡。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酒后驾驶无灯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现场应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但张某在王某死亡后外逃。后张某经历十年逃亡生涯于2015年回到家中,经蒲某举报被县公安局抓获羁押于县看守所。西乡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因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检察官警示: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意寓法律多而面广,但任何人不能躲避法律的制裁。当触犯法律时,想要心存侥幸心理躲避法律的惩罚是不可能的,终究还是难逃正义的审判,并且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张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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