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应互谅 持刀伤人法不容
日期:2017-04-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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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应互谅 持刀伤人法不容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弟兄二人因家庭纠纷不和,本应互相体谅,最后竟然持刀捅人。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
犯罪嫌疑人何某系澄城县赵庄镇人,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但多年来因家庭问题,与自己的亲兄弟媳妇不和,多次发生家庭纠纷。2015年2月26日,全家人在家过年时,在互相走动中产生矛盾,竟然在家打了起来。何某的兄弟媳妇叫来了娘家的几个亲戚,两家人连打带骂,“好不热闹”,后经村人力劝,两家人暂时都不吵了,这时,何某心里气愤,趁众人不注意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弟媳的兄弟王某捅伤。经鉴定,王某的伤情系重伤。
第二天,犯罪嫌疑人何某到公安机关自首,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本是亲戚应互谅,但却因一时的冲动,致使自己触犯刑律。(雷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