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检察院:除草中“地畔锄头”致人亡
日期:2017-04-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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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16时许,家居合阳县黑池镇团结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随身携带锄头一把来到村北后地樱桃园除草,17时左右,被害人雷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也来到与该赵相邻的地里干农活,在进地时雷某从赵某家的地里走过,赵某随质问雷,雷以赵占用地畔子为由破口大骂并用拳头击打赵脸部,随被赵某母亲王某拉开。之后雷某以赵种植的桐树占用自己耕地、随意折断自家枣树树枝等为由将赵拉到地头质询并再次击打赵头部、脸部,好在先后被赵母王和妻子李拉开。
在继续干活中雷某又追至地畔中间抢夺赵干活用的锄头,双方进行了激烈的厮打,赵母王上前脱架时被雷推到,赵见雷多次缠打自己并把母亲推到在地畔上,气愤异常、失去理智,就手抡起锄头从雷背后朝其头后部猛击两下,致雷当场死亡。雷的家人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赵某惊慌失措、随之向“110”报警。
据了解,赵某平日还算孝顺母亲,也能与人和睦共处,但正所谓—“一锄头造成千古恨”,等待赵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目前,合阳县检察院已将赵某依法逮捕。(耀中 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