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赌债付出的惨重代价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一万元赌债付出的惨重代价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因1万元赌债引起的6人故意伤害案依法做出判决,涉案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同时,六名被告人主动赔偿了3名受害人25万元。
2014年5月19日,被告人董某和陈某(在逃)在大荔县同州路偶遇欠其1万元赌债的吴某等人。董某就驾车拉载陈某向吴某追要赌债,之间双方开车在北新街互相追赶。陈某打电话纠集被告人周某,周某纠集何某等三人,其中一人又分别纠集两人帮忙打架。董某等6人驾驶三辆小车,在县城棉花大楼十字用2米长自制砍刀将吴某等三人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
六名被告人均是“90”后刚走向社会的青年。在他们成长的关键时期,有的家长长年外出打工,孩子缺乏心理疏导;有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叛逆心理严重;有的是单亲家庭,缺乏温暖;有的家长疏于管教,默许孩子同不良青年交往,放任孩子养成不良习气,个人行为霸道,法制意识淡薄,最终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们都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闫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