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窃苹果手机 无人买换香烟获刑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瘾君子李某有多年毒龄,且多次因盗窃被判刑,因吸毒被劳教,但其屡教不改,为筹集毒资扒窃苹果5S手机一部,近日李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2月的一天,李某为筹集毒资,产生盗窃念头,遂在马路上寻找作案目标。后李某发现被害人宁某手推婴儿车,疏于防范,便尾随宁某,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镊子将宁某衣兜内的苹果5S手机夹出盗走。之后李某多方寻找买主,但因苹果手机有定位功能,无人敢买,无奈李某用该手机从陈某处换取香烟两包。破案后,被盗手机已被追回,经鉴定价值3280元。
检察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通过盗窃、抢劫、贪污、受贿等手段得到的赃款、赃物为犯罪所得,这些赃款、赃物的特征多为明显低于市场价、来源不明等等。本案中赃物苹果手机未被售出,是因为惧怕定位功能会被警方查获,日常生活中,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法律意识,遇到犯罪所得物品、赃款,不应窝藏、转移、收购等,否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通讯员: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