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检察院快速反应 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
日期:2017-04-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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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xx,考取机动车CIE驾驶证后,越位超驾经营机动车吊车。2015年4月,在持C证驾驶无牌汽车起重机过程中,由于拨打手机分散了注意力,将骑自行车同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被害人碾压致死。后经勘察,县公安局认定张xx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办理了取保候审。张xx在涉嫌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期间,仍然违法越位操作经营吊车生意。被害人家属认为张轧死了人,却没有得到任何管制惩处,情绪激动,不断到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闹事,声称如若不收监,就通过互联网和媒体维权。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首先给家属作了工作,并郑重承诺一定会秉公执法。稳定了家属情绪后,承办人员马不停蹄的审查卷宗,实地走访调查,进一步夯实了案件事实,迅速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并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经过反复研究,会议决定,对张xx改变强制措施,决定予以逮捕。原因是:虽然张未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的情形。但驾驶吊车本应取得驾驶B证和特种车辆操作证,而其两证皆无,属于无证驾驶。现其在交通肇事以后,仍然无证操作,违法行为在继续,社会危害性依然存在,确有逮捕必要。遂作出以上决定。张xx随后被依法收押。被害人家属这才相信,人民检察院确实在秉公依法办事,遂主动表示不会再采取过激行为,会相信法律,做好配合,等待法律的公正审判。
一起看似矛盾重重的涉法信访案件,就这样在检察机关迅速有效的秉公执法办案当中得到了化解,不仅有力的贯彻落实了法律精神,也切实保障了被害人家属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