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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职工因待岗而报复,盗窃单位财物依法被逮捕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一铁路职工因待岗而报复,盗窃单位财物依法被逮捕

 

2015年8月18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赵某。

赵某系xx铁路局通信段xx通信车间职工,2015年4月份,因在业务考试中,未通过考试而被所在单位内部待岗,赵某因此心怀不满,认为是单位领导故意刁难他,便寻机盗窃单位财物以报复领导和补偿工资损失。赵某分别于2015年5月12日晚和2015年7月30日晚,在镇安通信工区盗窃光纤熔接机两台后,分别以14000元和9000元卖给西安一男子。

赵某因待岗而报复的错误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赵某。(高峰 宋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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