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醉酒驾车还妨碍执法 数罪并罚才追悔莫及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醉酒驾车本就不该,还在民警依法传唤的过程中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近日户县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23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同其工友到户县秦渡镇一酒店吃饭、喝酒。20时许,王某某醉酒后驾车离开时,将崔某某停放在酒店院内的面包车剐蹭,造成交通事故。户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依法传唤涉嫌酒驾的王某某时,王某某拒绝传唤,并伙同工友语言威胁、谩骂、推搡民警长达40分钟,致一名民警右手小拇指骨折。经鉴定,民警伤情属轻微伤,王某某血醇浓度为288.46mg/100ml。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王某某向受伤民警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王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某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听到这些,王某某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通讯员  王宁)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