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变抢劫 自由换囹圄
日期:2017-04-0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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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变抢劫 自由换囹圄
犯罪嫌疑人蔡某(16岁,岐山县人),正值青春年少,本应该享受人生的美好时光,近日却因涉嫌抢劫罪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蔡某伙同王某经事先预谋,将王某网聊的女网友常某某约至岐山县蔡家坡镇,在一宾馆内采取殴打、威胁方式抢劫受害人常某现金400元和一部手机。2016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蔡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王某对其抢劫受害人现金和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6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贺佩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