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锤敲雇主 抢得一千获刑七年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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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的贪欲使得本分老实的薛某变成阶下囚,他将会在悔恨和煎熬中度过七年的牢狱生活。近日,被告人薛某被镇巴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平时靠干点活为生的薛某,2010年6月到镇巴仁村乡贾某家干零活,并借宿于贾某家中。一个月后,经双方计算贾某家应支付薛某550元工钱。薛某看到自己所得太少,就心起贪念,欲趁离开贾家前再多整点钱。于是2010年6月18日凌晨1时左右,薛某趁贾某夫妇熟睡之机,手持钉锤进入贾某卧室,用钉锤分别敲打贾某夫妇的的头部,致二人轻伤,并威逼贾某拿出至少10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