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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惊天诈骗犯罪团伙覆灭的始末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2011年元月份,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慎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一个安徽籍流窜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这个诈骗犯罪团伙成员构成很奇特,26人中女性20名,男性6名。经过侦查,查破发生这个诈骗团伙流窜7个省31个市,以“购物大酬宾”为恍子,实施诈骗,作案达1000余起,涉案价值300万元。这个惊天诈骗团伙涉及人员复杂,成员结构以女性为主,流窜范围之广,作案起数之多,涉案价值之大,危害之严重,在陈仓区绝无仅有。

2009年11月中旬,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农村接连发生3起诈骗案,案犯自称天津毛纺厂工作人员,持伪造的天津毛纺厂职工名片、工作证、领奖券等,以举办商品展销会、做广告签协议、买衣服交押金返现、中大奖得摩托车等为名,骗取受害人保证金。案发后,陈仓分局刑侦大队和县功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期间,陈仓区千河镇及毗邻的凤翔、金台等县区又陆续发生类似案件,受害人数不断增多,损失巨大,引起了该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将案情及时报告市局刑侦支队的同时,该局迅即成立由局长刘国辉和刑侦副局长郑恺挂帅,抽调专业技术精湛的10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在市公安局的关心指导下,专案组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一是由刑侦大队牵头,组织精干警力深入案发地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摸排;二是及时与周边县区公安机关联系,开展案件串并,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三是在网上发布预警信息,通报案情,扩大宣传,加强防范,引导鼓励群众踊跃提供案件线索;四是成立专案研判室,对全国各地发生的类似案件进行分析梳理,认真研判,广辟线索来源。

经过一个阶段的艰辛工作,案件侦破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基本确定实施犯罪的是一个由多名安徽籍人员组成犯罪团伙,在全国部分地区流窜作案,行迹不定。根据掌握排查的案件线索,专案组在宝鸡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确定了犯罪团伙的落脚点。12月7日,专案组9名民警在时任陈仓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晓震、副大队长田勇的带领下连夜驱车赶往陕西省汉中市实施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密切协作下,12月10日晚至次日凌晨,专案组分别在汉中市中心区的四个旅馆先后将涉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查缴用于作案的东南得利卡面包车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两辆,以及大量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的假证件。

12月11日,26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宝,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审讯工作难度较大,该分局局长刘国辉、副局长郑恺当即决定从刑侦大队、巡警大队、禁毒队等直属大队和各派出所迅速调集50多名民警充实专案组,共同参与案件审查。经过连日来的紧张工作,初步查明该团伙主要成员为周某某(男,42岁,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人)、张某某(男,45岁,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人)、胡某某(化名王言、王欣,男,40岁,安徽安庆市枞阳县人),唐某某、沈某某等20名女性(均为安徽巢湖市庐江县人,年龄在30——45岁之间不等)。

现已查明,该团伙中关系结构复杂,有夫妻,姊妹、同乡、同村等多种关系,组织机构紧密,分工明确,驾驶车辆跨省流窜,采取俗称“卖布”的方式作案,女性犯罪嫌疑人白天直接进入交通相对不便的农村居民户,以中老年人为侵害对象,自称“天津毛纺厂工作人员”,用办展览、做广告签协议、买衣服交押金返现、中奖为诱饵,骗取押金。为获取受害人信任,嫌疑人持印有天津毛纺厂的名片、领奖券、工作证等资料,并留下“天津毛纺厂”热线电话,当受害人电话咨询证实时,有专门接听人冒充“天津毛纺厂工作人员”通过嫌疑人所留的兑奖热线答复受害人进行欺骗。犯罪嫌疑人采取跳跃式作案,一般在一处作案一起,得手后迅速逃离。

据掌握,该团伙在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陇县等地作案100余起,在甘肃、山西、河南、江苏等7省31地市作案1000余起,涉案价值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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