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结识朋友 共同盗窃被捕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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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郑某系铜川市印台区人,网络聊天时认识了合阳县的秦某(女),两人不务正业竟然共同作案盗窃他人笔记本电脑一台.日前,合阳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二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郑某网络聊天室认识秦某,随在合阳租房住下,并与该秦同居.2011年4月24日下午14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提出盗窃笔记本电脑,秦某即表示同意,并且商定了分工.于是,二人来到马某某住处,由秦某将马某某引开其家,郑某翻墙入室盗得马某某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471元,藏匿于其租住的房内.破案后笔记本电脑被追回并返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