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又犯罪 虚度年华三十载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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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非法持有毒品是犯罪行为,却执迷不悟,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近日,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剑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家住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的刘剑,年仅34岁,却多次被打击处理。1995年5月16日,刘剑因盗窃、抢夺、敲诈勒索被渭南地区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两年;2000年12月12日,因盗窃罪被临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1年3月18日,该刘因吸食毒品被临渭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十五日;4月9日,该刘答应帮助犯罪嫌疑人刘胜利(在逃)贩卖毒品,随后,刘胜利通过犯罪嫌疑人孟杰(在逃)给刘剑家中送去毒品海洛因25包,让帮助其贩卖毒品。当日,临渭公安分局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称该刘有贩卖毒品嫌疑,公安民警立即出动,将刘剑当场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25包。经司法鉴定,毒品总重量为<?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11.08克。
刘剑虽然多次被打击处理,却屡教不改,经不住毒品的诱惑,最终又走上犯罪的道路。年仅三十余岁的他,多年的光阴和青春都是在铁窗中度过,但却仍未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