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把骗子当贵人 贪小便宜吃大亏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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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杨 鹏)兴平农民张某(男,44岁),初中文化,四次诈骗27万余元,终于落入法网。近日,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华阴市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6年在华阴一工程项目部打工期间,冒称副经理,对外宣称其可以搞到内部低价商品房,并伪造“内部”的购房合同,贪图便宜的王某信以为真,先后被骗80000余元,悲哉。
2007年11月至2010年8月,张某在陕北吴旗县打工期间,冒称是陕西省军区某副司令员家的女婿,又称有姨哥是省委秘书长。借虚假的社会关系网,又迷惑了数人的眼睛,先后有李某、张某托其为孩子办理当兵、工作事宜,张某趁机骗取不义之财114000余元,
2010年3月,张某又窜至甘肃省,在华池县得知邹某曾为女儿办工作被骗30000元,谎称自己是包工程的老板,又有庞大的社会关系网,可以把她女儿安排到公安局某办公室上班。善良的邹某以为遇到了贵人,结果再一次被骗70000余元,可谓出了狼窝,又掉进虎穴啊。
纵观本案,受害人都缺少对事实真相的调查,轻信他人,贪图利益,印证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古语。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