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警大队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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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成华玲)为进一步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预防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8月11日,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公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邓祖恒带队对宁陕县筒车湾漂流公司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当天,交警大队大队长邓祖恒带领县运管所所长张军及有关人员,深入到筒车流湾漂流公司景区道路、景区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对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通行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接送游客的中巴车、电瓶车进行了仔细检查。
在筒车湾漂流公司,大队长邓祖恒与企业负责人就当前和下一步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做了探讨交流。大队长邓祖恒强调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但给游客生命和旅游企业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也会给我县旅游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企业要真正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这一重要理念,一是要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责任,把旅游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切实把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二是要加强景区电瓶车、中巴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要求所有驾驶人必须做到所驾车辆天天维护、趟趟检查,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员,景区负责人与驾驶人逐一签定 “交通安全责任状”。三是要提醒自驾车出游的游客,关注天气变化、做好车况检查。发现有超员超载车辆进入景区时,要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做好景区漂流安全管理,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五是要做好景区防汛工作,完善防汛预案,配备防汛应急器材,做游客疏散撤离工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