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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朋友谎言花季少女惨遭轮奸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人常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地处渭北高原的澄城县,有三名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因为轻信朋友谎言,被禽兽不如的“同学”交给自己的狐朋狗友,惨遭多人轮奸,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近日,雷某、张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在这四名犯罪嫌疑人中,除雷某外,其他三人均为在校未成年学生。2011年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等四人上完网后在一块聊天玩耍。期间,雷某提出找几个女孩玩玩,于是张某、刘某以请吃饭为由将同学小王、小田、小黄诱骗至澄城县四路一宾馆,采取下迷情药、威胁、恐吓、殴打之手段,强行脱掉小王、小田衣裤,按倒在床,欲行不轨,此时的小王、小田方才如梦初醒,彻底认清了雷某等人的禽兽面目。她们奋力反抗,苦苦哀求,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当晚,雷某、刘某轮番将小王强奸,张某对小田实施了强奸。小黄因见形势不妙,急中生智躲进卫生间免遭毒手。案发后,雷某等人仓皇逃往西安。在初次得手后,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2011年8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石某采取同样手段,由张某将其同学小李诱骗至雷某在西安市雁塔区某村庄租住房内,不顾小李的苦苦哀求,将其轮奸。随后,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又将小李带到另一招待所,再次对其实施了轮奸。

此后小李整日精神恍忽,晚上常在睡梦中被惊醒,无耐之下,只好辍学在家,后在父母的追问下,才道出实情。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早日将犯罪分子绳子以法,在亲友的说服及鼓励下,小李终于鼓起勇气,毅然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小李提供的线索,很快破获了此案。案件移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等四人法制意识淡薄,丧心病狂地对未成年少女实施了轮奸,其行为已涉嫌强奸犯罪,且案发后畏罪潜逃,并无悔罪表现,确有逮捕必要,遂作出上述批捕决定。

在此,检察官要提醒那些善良的女孩,“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况且“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交友要慎重,一定要提高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悲剧重演。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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