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抢劫外逃 十八年后难逃法网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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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抢劫,外逃十八年后终落法网。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
十八年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值少年时代,因没钱花萌生了抢劫的念头,随即便与其朋友周某和韩某(二人均已判刑)商量,伺机在澄城县县城周围抢劫路人。1993年7月9日晚,三人来到县城马路上,采用殴打等手段抢得一过路学生3.2元;7月16日晚三人在澄城县城澄赵公路上采用刀砍和棍打,抢劫村民付某二人,二人挣脱幸免于难;之后李、周、韩三人结伙先后在澄城、大荔等地抢劫作案四起,闹得县城周边群众极大恐慌,也引起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终于在三人再次作案之时,将周、韩二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虽侥幸脱逃,但十八年来东躲西藏,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身心倍受煎熬,无奈之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该案已被提起公诉,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