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毒品 远离犯罪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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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8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关某二人驾驶一辆红色奇瑞QQ轿车从西安去山西旅游时,因关某无照驾驶被山西警方罚款两千元没钱花便沿原路返回,至西潼高速公路华山服务区时,二人将车停在服务区伺机作案。当日15时20分,关某趁被害人任某上厕所之机,将其车内的现金10200元、ipho4手机一部、佳能相机一部盗走,赵某开车二人迅速逃离。在逃亡西安的途中,二人将所盗10200元现金加了200元油,而后每人分得5000元;到西安后,二人在西一路的一路边摊将相机变卖了3000元后均分;赵某一人将所倒手机变卖了1500元后独吞。
2011年9月29日,公安机关在西安将两人捉获,归案时二人称所得赃款都全部挥霍,大部分用于购买毒品吸食;并均称:“对于盗窃的事不用商量,我们都是抽大烟的烟民,车开到服务区,就知道要干什么……”2011年11月4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关某,等待他们的将是道德的审判、法律的严惩。
点评:远离毒品,远离犯罪。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