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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打工晚上抢劫 结伙作案共进监房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一同打工的几个人相互勾结,白天打工,晚上抢劫。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等4人在澄城县某建筑工地打工,干了几个月后,他们都嫌打工太苦并且工资太少,便想找个轻松且挣钱快的“好门路”。该4人共谋后决定“白天打工,晚上去抢”,具体方法是:吃罢晚饭后,一起到城区繁华地段或各条公路上寻找抢劫目标,然后尾随目标,分工负责,实施抢劫。2010年2月4日午夜,田某某等4人对路某、李某实施抢劫,强走价值600元的红酒等物品;2月7日晚,4人又持钢管等作案工具,对刘某实施抢劫,抢走手机一部、银手镯一个及现金240元。被害人刘某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4人抓获。

好吃懒做、不思勤劳致富,心生邪念、最终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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