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国家赔偿法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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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及时组织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的干警,对 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使检察干警对国家刑事赔偿范围、赔偿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新旧法律之间的不同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波要求全体干警要结合学习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牢固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正执法,在执法办案活动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适用法律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用执法办案的质量取信于民,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