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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强检的核心动力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陕西省<?XML:NAMESPACE PREFIX = U1 />5月19日讯(通讯员 龚佑祥)随着我国迈入信息化社会,科技以巨大的优势和潜力渗透到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层面。人、财、物和信息的流速日益加快,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也变得越来越智能化、隐藏化,给警方打击犯罪、管理社会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有效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检之路。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检察工作只有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笫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扩大科技应用,才能将高素质的检察干警与先进的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战斗合力,实现科技强检。陕西永寿检察机关在“科技强检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不懈探索,就是一个有力的范例。

实践表明,再好的科学技术,再好的科技产品,如果没有人去用,也只能是徒有其表,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要把科技强检的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把推进科技强检建设与提高检察干警的科技素质紧密结合起来,让干警在科技应用中真正得到实惠、尝到甜头,从而养成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工作习惯,使科技真正转化成现实战斗力。

科技强检的基础在于科技建设,目的是“强检”,是实现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只有把科技强检与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科技强检才能有的放矢,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才有坚强的保障。因此,要抓住“科技强检示范县”建设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检察科技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运用,增加检察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对检察工作的实际贡献率,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侦查水平、公诉技能、打击犯罪的能力和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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