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是民行检察监督的“龙头工作”,民行检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主要是通过办理抗诉案件来实现的。为提高案件质量, 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在 工作中 严把“五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能力关。该院大力加强干警素质能力的提高,除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外,每周还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对相关法律采用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在学习中解惑,在解惑中前进,全面提高干警的素质。该院民行部门经常组织学习讨论《民事精品案例分析》和举行模拟办案,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
二是严把立案关。对原判决确有错误、可能提请抗诉并有可能改判的申诉案件及有胜诉把握的民事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予以立案,对明显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能胜诉的不予立案。
三是严把条件关。该院民行部门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的4个抗诉条件,认真审查原判决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错误。把每起案件的具体抗点细化到高检院《办案规则》中来,做到依法提请抗诉,确保抗准、抗赢。
四是严 把法律文书制作关。在办案中, 该院 主要根据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法院原审案卷后重新认定的案件事实,找准抗点,加强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的说理性,从事实、证据、法理等方面把理由说透、说清。
五是严把证据关。该院民行部门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查每个申诉案件。在审查中,将重点放在审查法院的原审卷宗,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细加分析,确定法院判决所采用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对事实认定有争议,法院应当依法取证而未调取的,辅以必要的调查取证,以求全面查清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