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县域稳定和经济发展尽到了自己应有的职责。
一、以检察职能为基础,全力保障民生,切实维护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危害农村稳定、侵犯农民利益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96人,在检察环节上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反贪局以查办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农村发展稳定的职务犯罪为重点,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共初查涉及农民救灾款、征地补偿款及农村基层组织经费等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件,从中立案8件人10人。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主要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犯罪嫌疑人非法入伍问题突出入手,立案侦查渎职犯罪4件4人,产生了一定震动和影响。该院预防科会同县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采取“六查一核”的举措。通过“六查一核”,共抽查16个镇32个村100余户群众,指导和帮助12家被查单位规范了收费公示形式、收费台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使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以“一控两降”为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该院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法律服务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城固”建设。该院控申科以确保实现“一控制、两下降”为目标,认真开展了排查化解重信重访问题专项工作和矛盾纠纷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分案包抓责任,共受理控告申诉20件,接待群众来访21件,检察长接待14件16人,开展法制宣传50余次。集中清理了近几年来的举报线索,开展带案下访、无案巡防和检察长包案息诉工作,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妥善处理,人大和市院交办的案件全部及时办结,实现了涉检到市赴省进京零上访。该院监所检察科恢复设立后,努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云南“躲猫猫”事件为教训,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暨打击“牢头狱霸”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强化对监管场所的安全监督,并对全县147名监外执行犯进行了全面考察,纠正脱管失控20件。该院民行科以促进审判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从加强抗诉和息诉和解两方面入手,提升工作水平。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裁定8件,立案审查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提请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1件,通过检察建议形式,建议法院提起再审2件,和解息诉1件。
三、以“两下移三贴近”活动为契机,推进执法公开和法律下乡,努力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
该院以“两下移三贴近”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检察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服务农村、服务基层的能力。一是创新宣传形式 ,开展法律赶集活动。我们利用乡镇逢集赶会之机,积极参与赶集,开展法律宣传,干警们向赶集群众发放便民手册及宣传材料,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设点宣传24个乡镇,巡回宣传300多个村,累计发放检务公开手册及便民手册600余本,散发宣传材料1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依托检察联系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该院将检察工作延伸到乡镇村组,依托在乡镇设立的检察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以来,该院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3件,处理群众纠纷8件,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与基层干部座谈,以办案宣传法律。为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该院将法律宣传与公开办案相结合,对一些典型的批捕、起诉案件深入村组公开办理,让群众参与案件处理,在公开办案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既办理了疑难案件,又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四是以案剖析法律,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在深入24个乡镇及300多个行政村进行设点宣传和巡回宣传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法律宣传。该院还为全县210名村支书、村主任举办法律培训班,加强涉农职务犯罪方面的预防。
四、以长效机制建设为前提,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综治工作取得实效
该院党组以长效机制建设为前提,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始终把打造“平安城固”、构建和谐城固作为履行好检察职能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该院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检察长赵新平任组长,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党组成员姜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坚持领导小组月研究、各部门季汇报、全院半年和年终总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职责措施。三是纳入考核,务求实效。该院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目标任务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评比、同总结表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在了实处。四是建规立制,强化管理。该院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修订完善各种管理制度59项,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处理疑难涉检上访案件工作制度等五项;建立完善了岗位目标考核机制,确保了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有序进行。
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创建平安单位为抓手,通过执法公开、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和法律赶集活动,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实现全县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建设“平安城固”与“和谐城固”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