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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学校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以及预防对策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根据近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来看,农村基层学校职务犯罪现象高发不容忽视,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基层学校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基层教育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提供一些参考,现结合办案实际,对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特点、规律、原因及预防对策略陈之见。
一、农村学校职务犯罪的特点

1、案件性质。在所办理的案件中,均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一个罪名。由此可以看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占100%,犯数罪的占60%。

2、犯罪手段。被查处对象往往是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的高智能者,为掩盖罪行,逃避侦查,其在作案手段隐蔽性上精心策划。如在基建工程中以“借”变相索贿、收贿;在教师调动、招生过程中,以出力相助为由收受“感谢费”;在教育经费的拨付过程中,以“活动费”为名收受钱财;在学校日常管理过程中,则是将“乱收费”不入账私分侵吞;在教辅用书、薄本采购过程中,与供方通谋、虚报私分。
3涉案职岗。涉案人员几乎全是赋有监管职责的人员,主要有学校领导、主办会计,由于这些人拥有行政和财务管理权力,从而为顺利完成作案提供可能。4、发案单位。在立案查处的案件当中全部发生在农村基层学校,而行贿方均为基层学校、一般教师,涉及全县多所基层学校的相关领导或财务人员,基层群体犯罪现象比较严重,且表现为办一案、带一串,由过去单人作案发展到校长与主办会计、保管串通一气团伙作案。如在查处某中学校长受贿案时,一连牵出主办会计、小学校长、保管等多人单独或合伙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

5、社会影响。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坏。在查处的农村基层学校职务犯罪中,贪污和受贿数额均在万元以上,这些犯罪人员贪污和行贿的款项,大部分是从学校学生伙食中克扣、虚报冒领所得。上级部门明确规定,学校食堂收入一律用于学生伙食支出,不得克扣他用,这些贪污贿赂行为在触犯刑律的同时,不仅严重危害了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侵犯了原本不太富裕的农村家庭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基层造成恶劣影响。

二、农村学校职务犯罪的原因

1、师德缺失,贪婪欲望膨胀。由于教育行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在学校基建、招生入学、教师调动、教育用书的购进等过程中的经济活动成为案发热点。而现阶段我国经济成份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加上一切向钱看、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在社会上盛行,使极个别师德缺失,自身素质不高,缺乏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管理者心理失衡,随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滋长和膨胀,便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的财物,以为是隐性收入,收得心安理得,以至于不顾制度、政策、法律的约束,大肆作案,最终沦为阶下囚。

2、有章不循,自身管理混乱。不少学校虽然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从发案原因来看,又多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弛有直接关系。一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学校制度规定一把手负责批核只负责监管,由普通教师代表监督理财,但有些学校的一把手为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二是私设小金库,致使单位资金监管失控。故意违反财务制度,对一些预算外收入或学校自立的收费不入账,逃避监管,客观上为其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三是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混淆,相互间缺乏监督,“伙食费”成为贪污的“小金库”。

3、机制缺损,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和期望值过大,虽然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但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仍然是困扰基层学校的重大难题。一些基层学校为争取额外经费,往往会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不正当手段,向上级相关部门和人员争取,造成一方面行贿者往往从中中饱私囊,另一方面负责拨付经费的相关人员则从中收受贿赂。为了解决争取额外经费的“费用”,往往通过巧立明目乱收费,搞创收,或从学生伙食中克扣等手段获得。

4、制约不力,监督审查滞后。基层学校中,通过普通教师民主理财对学校领导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学校的监督,是防止基层学校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重要组织保障。通过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发案基层学校中民主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都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普通教师民主理财对学校领导的监督形同虚设,甚至为犯罪分子所利用。如在虚报冒领公款中,就有参与民主理财的教师,他们碍于学校领导情面及权威,帮助制单或做假合同;二是对学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没有制定监督制约机制,过多地注重教学业务的投入,对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领导廉洁自律监管等方面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经常性检查、审计没有落到实处,发现苗头没有深究细挖,滋养了犯罪。

三、农村学校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基层学校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遏制基层学校职务犯罪的发生。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课堂的作用,通过上法制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的法制宣传,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2、强化内外制约,确保监督到位。一是要加强基层学校的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完善班子决策制度、教师代表民主理财监督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学校的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学校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对财务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苗头问题就要一查到底,坚决制止,将犯罪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

3、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防控网络。加强对收费、财务支出、学校领导、财务人员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措施融入到基层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堵截管理漏洞,形成严密的内部防控机制,减少职务犯罪因素,从源头防腐,消除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土壤,使其不能为,从根本上铲除和减少滋生基层学校职务犯罪的温床。

4、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标本兼治。在做好职务犯罪一般预防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进行特殊预防,既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也是预防基层学校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基层学校的职务犯罪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执法机关要加大对基层学校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警戒不稳定分子,使其不敢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促进基层学校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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