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理论 >> 详细内容
浅谈基层控申检察实践中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日期:2012-03-31 00:00  作者: 

(刘冰  王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国家权利的来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当前形势下,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基层检察机关处于群众工作的第一线,做好群众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

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检察机关在群众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开展检察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民生,察民情,顺民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诚心诚意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二是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专业性,但监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群众的支持,要善于从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去开展监督工作,要将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重心、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追求,做到法律监督与群众要求有机结合,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三是坚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检察工作要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注视中发展。

努力提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好群众工作任重道远,既要学习如何不断增强群众感情,也要学习如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保障工作效果。因此,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培训方法,如聘请党校群众工作专家和乡镇干部为干警们讲授做好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技巧,召开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培训,提高干警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学会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与群众交流感情,练好群众工作基本功,掌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及时归纳总结群众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提炼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作为培训教材供检察干警学习借鉴。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要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努力在实践中练就做群众工作的硬功夫、真本领。加强群众工作经验宣传,大力弘扬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干警认真研究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了心”。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事项
涉检信访既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又损害司法权威,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在群众工作中首先要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办案部门的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努力防范和减少涉检信访;以“文明接待室”为依托,深入开展文明接访活动,妥善处理、办理涉检信访事项、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首先,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力争将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接访、答疑解释工作后及时分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信来访,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移送、催办,并认真落实处理后的反馈告知工作。其次是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渠道,提升接访效率,增强办案部门、办案人员的信访风险责任意识,树立“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最后,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绩效考评机制,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把群众工作的相关内容设置成为考核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不定期的以走访、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就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处理群众工作的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同志及时表彰,对工作不称职的追究责任。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本身就是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从受理举报申诉到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任何一项检察业务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检察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检察机关应将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贯穿检察执法办案的始终,找准群众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知晓性。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严重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及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及时逮捕、及时起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效果服务群众,突出查办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结合工作实际,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对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而发生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侵权渎职犯罪,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