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层普通反渎干警视角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海庆
反渎职侦查工作是检察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院工作的难点之一。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更加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怎样破解难题,是我们每个反渎干警应该经常思考的问题。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取得党委和社会各界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理解支持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意识仍比较淡薄,不拿渎职当违法,一些渎职犯罪人员所在机关的领导对检察机关的查处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普遍存在,公开为渎职人员说情,甚至找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往往造成让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捷足先登,先入为主地争取同情,结果导致检察院工作陷入被动尴尬局面,给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带来不少困扰和办案压力。这就需要争取党委的支持,根据案件情况掌握好沟通时机,以事先汇报沟通和事中汇报沟通相结合,通过党委的正确领导来排除干扰,克服阻力。其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和介绍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职能、性质、渎职侵权犯罪对国家肌体和人民群众的危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了解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反渎职侵权工作赢得更为普遍的社会基础。
不断升级执法理念,紧紧围绕证据合法性为核心开展侦查工作
新的《刑事诉讼法》已颁布,将于2013年开始实施,侦查手段的滞后,侦查方法的升级,理念的更新将是基层侦查部门面临严峻的挑战,阵痛难免,从当下做起树立现代科学侦查理念,更新取证方式,进一步转变轻证据、重口供的工作做法,以新证据规则为取证准则对照每一次取证的合法性,是法治进步的表现更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其次要改变以侦查为中心的取证观念,用公诉的视角和法官的审视来评判每一个证据。办案理念的升级能够促使侦查人员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三要从以查明犯罪事实的办案观向证明犯罪事实的办案观转变,用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坚持证据为本;四要从依赖人证的证明观向重视物证的证明观逐步转变,坚持物证为本;五要从偏重证明力的自然证据观向强调庭审能够采信的社会证据观转变,紧紧围绕证据合法性为核心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同时要积极发挥上级院的领导地位作用,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办案模式,建立侦查活动统一指挥机制,变“小兵团单兵种作战”为“大兵团合成军作战”。下级院办不动的,上级院来办;本地办不了的,异地去办。基层检察院查处不了的案件,上级检察院采用督办、交办、领办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处理。
强化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客观性,提高收集、运用、固定证据的能力
在侦查取证思路上做到有的放矢,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要件设计取证方案,有效展开取证工作,把握方向性、找准针对性,实现及时性,为有效侦破案件和下一步的成功诉判打牢坚实合法的有效证据基础。在侦查取证范围方面,首先要全面收集帐证、物证、书证,及时转化固定视听材料证据;其次,要及时收集同案人或知情人、证人言词证据;第三,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及时固定。在取证方法上,要坚持动态取证与静态取证并行,正面取证与反面取证相结合,既要重视犯罪嫌疑人供诉,更要重视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既重视讯问、询问、查帐等一般静态取证,更要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反侦查活动等进行动态取证。在固定补充加强证据方面,要积极学习探索运用视听技术手段固定证据等办法。首次讯问前做好基本功,周密细致的初查是首次讯问成功的关键,关键环上反复多次讯问固定证据,可采用让犯罪嫌疑人自书供词等补强证据的方法,以解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一对一证据中口稳定性差的难题。在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中,既要坚持客观事实,又要自觉坚持用犯罪构成理论指导侦查实践,合法、客观、高效全面地去发现、收集、固定、运用证据。
探索运用技术侦察在渎职犯罪侦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随着科技水平发展的日新月异,渎职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高,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渎职犯罪案件呈现出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的特点更加突出,这部分人往往又是该行业的专业性人才,运用通常的侦查措施往往很难奏效,稳扎稳打、平铺直叙的传统侦查思维方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发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与时代同步。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面对新的挑战,如何破解难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走科技强检之路,向科技要战斗力成为检察机关提高自身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的重要途经,包括秘密监听、黑客技术、密搜、密取、电子跟踪、测谎等等,尤其测谎技术近年来普遍介入侦查办案。实践证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是侦破渎职犯罪案件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使用测谎技术,可以将无辜者和涉案人区分开来。同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还用于辅助讯问,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为突破案件创造条件、审查鉴别言词证据、防止翻供翻证、提供侦查方向、深挖共犯余罪、预防刑讯逼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这项技术并非是万能的,并非所有的疑难案件经过犯罪心理测试都能进行突破,它只能对侦查起到辅助作用。实践中应科学对待、正确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降低办案成本,以提高渎职犯罪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研讨,全方位提高反渎干警素质
一是结合办案,搞好一案一总结,从个案中吸纳精华,总结不足,从教训和不足中改进工作、指导办案。它山之石,可以功玉,借鉴学习其它兄弟院同类性案件办理方法。二是加强培训,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研讨,突出重点,着重围绕初查、侦查和预审等实用性很强的内容,以辅导、研讨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内容,提高实战水平。三要着力培养侦查骨干。要把培养专家型、技术型的办案骨干作为业务建设的重点来抓,努力培养渎检部门自己的调查取证专家、预审专家、侦查技术专家和熟悉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规程的业务专家。四要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人才库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人才库的资源优势,建立结构合理、类型齐全、业务精通、善于攻坚的职务犯罪侦查骨干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发挥其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拓宽思路,提高整体实战能力与侦查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