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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及对策
日期:2012-05-11 00:00  作者: 

浅谈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及对策

贺云锋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各类惠农支农款项和村集体发展资金等日渐庞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开始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领域滋生、蔓延,已经从简单的吃吃喝喝、多占多拿演变为贪污、贿赂、挪用等多种多样的犯罪形态,这不仅直接阻碍了农业发展的进程,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政治素质低,为官动机不纯、法制观念淡薄,为利所动,心术不正,对上奉承拍马以博取领导信任,对下则借助地方流氓恶势力为其撑腰,造成群众极大反感。
2、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有的甚至还有严重的前科劣迹,于是对村干部的管理任用把关不严造成了严重后果。有些人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骄横跋扈,大搞“一言堂”,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
3、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对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有力的制约机制。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特别是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和公开制度流于形式,支出随意性很大,什么可以开支,什么不可以开支,限额多少,没有明确规定。
4、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帐目混乱,白条入帐现象严重。堆账、白条子下账、假票据入账、审批手续随意等,致使财务管理无透明度,民主理财流于形式。
5、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有的村,宗族矛盾由来已久,在人事问题上表现更为突出,这种矛盾在换届选举中可能激化,引发冲突。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有着特殊连带关系。
6、心理严重失衡。俗话说:创业容易守业难。有些村干部上任伊始,曾经带领群众艰苦创业,但是功成名就之后,他们的心理开始失衡,认为自己为集体做出了一定贡献,应该有补偿和回报。于是,堤内损失堤外补,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
7、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预防职务犯罪没有常抓不懈,形不成机制,流于形式。一些村干部既不是党员,更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政纪也难以惩处,造成某些村干部的侥幸心理大增,肆意妄为,同时,由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致使群众失去举报犯罪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对司法机关失去信心,法律威严大减。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公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为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对策
农村基层村干部直接面对群众,肩负着维护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任,是地方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干部职务犯罪,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危害极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有效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农村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增强其公仆意识,自觉克服小农意识、官本位主义、享乐主义、家族观念等不良影响。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实际工作能力。通过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形式,教育村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应用法律手段管理、保护好村民的合法财产,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于村民。同时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科学、规范的村干部管理办法,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对他们进行管理,依法建制、以制管人,规范村干部行为。
二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增加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坚持村务公开,将村里经济、财务、政务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增强村级事务办理的透明度,让村民了解实情,实行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公开的内容要包括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办理,财务账目、干部收入、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村民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批等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财务公开中的办公费、招待费、土地承包费等农民最为关心的事项,尤其要有明细账目,使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对公开中存在的村务问题和不按程序公开的现象应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三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形成主管机关、专业部门和广大村民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机制。村级财务管理不严,账目不清,往往是引发村干部职务犯罪,造成干群矛盾激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为此,必须建立一套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在村级财务的管理上,可以采取“账前审计”和“村账镇代管”制度。账前审计,就是村级财务收支定期经乡镇审计机构审计后入账,可以由乡镇统一时间,规定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日,村出纳丘携带当月发生的收支单据和现金账到乡镇接受审计,经乡镇审计后入账。“村账镇代管”是由乡(镇)设置专职记账会计,村财务不设记账会计,只设现金会计,村级财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以及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登记簿或附助账。在村级财务的开支审批上,要从开支权限上加强限制,做出明确规定,应规定在那一金额范围,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在那一金额范围,由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审签,在那一金额范围,由两委会班子集体讨论,避免个人说了算,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效果。
四是严把“入口关”,真正把高素质的人才选拔到村干部队伍中来。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要严格选人条件,加大交叉任职力度。把各方面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会班子,杜绝“宗族村官”和黑恶势力把持村务,打击贿选、操纵选举的不良行为,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选举程序,走群众路线,把政治素质好,有创新意识,群众拥护的人选进两委会班子,防止那些思想道德素质差、群众议论大、口碑差的人混进村干部队伍,杜绝个别乡镇党委“内定”村干部,造成选人、用人上的失误。要大力培养选拔文化素质高、致富本领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尽快充实农村干部队伍,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总之,反腐败是一项全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要遵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总体方针,不但要坚决打击,更要注重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努力防止其发生,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局。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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