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马春景
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全国政法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突出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如何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努力营造诚信有效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这次参加全省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专题学习班,聆听了西北政法大学各位专家教授的讲座,使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对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了启发和思考。
一、更新观念,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一是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坚持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二是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守公正执法的天职、保守廉洁执法的操守,构筑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价值追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三是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要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全面正确地发挥检察职能,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犯罪,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四是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业绩观,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办案中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也要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处理案件,确保良好的政治效果,还要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注意化解社会矛盾,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六是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既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主动适应形势要求,更新不合时宜的理念,以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创新的举措,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执法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突出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强化诉讼监督在督促和保障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抓住社会管理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综合运用监督立案撤案、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和规范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促进有关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三、以人为本,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一是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健全下访、巡访、约访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检务大厅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推进集控告、申诉、投诉、咨询、监督为一体的“阳光检务”,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围绕土地征用、城镇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依法督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健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完善检察环节矛盾排查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分析研判,及时预防化解。积极推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依法调解,促进息诉罢访,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因素。四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对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体现人文关怀。五是完善帮教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充分运用不起诉、不批捕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管理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加强对涉嫌犯罪未成人的教育矫正。
四、创新方式,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方式,不断延伸检察职能,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途径,抓源头、抓基础,抓根本。不断深化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注重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科学决策的参考意见。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分析研究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社会管理领域和环节,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中的积极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促进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与相关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加快“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教育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新任务、新课题,要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要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意识,全面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检察工作的能力,增强实现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提高立足检察职能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其成为带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要加强检察干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素质培训,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应对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将社会管理创新融入执法办案,把执法办案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