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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特色 全面推进“三问三解”活动
日期:2012-07-04 00:00  作者: 

发挥检察职能特色 全面推进“三问三解”活动


白水县检察院  刘欢欢

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的“三问三解”工作,是今后我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点,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任务。检察机关应努力拓宽检察工作服务的途径,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为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以“三问三解”活动为契机,宣传并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

通过“三问三解”活动检察机关转变服务方式,践行“走出院门,进村入户”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听取到了底层老百姓的呼声和对检察机关的诚恳建议,发现工作中不足的地方,为今后工作改进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检察官现身说法,宣传“阳光检务”,给广大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展示了检察人的业务优秀素质和检察机关忠诚、为民、廉洁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消除了目前社会上对检察工作的误会和偏见,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监督,增进了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检察机关开展“三问三解”,应凸显自身在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

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检察机关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特色,一方面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犯罪发生;另一方面工作中,定期组织公、法、司等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制定犯罪预防措施,发现案件,及时移交,归口办理。这些举措不但丰富了平安建设的内容,更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

三、检察机关开展“三问三解”,以高效办理案件为手段,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三问三解”活动中,检察机关正确运用批捕、起诉等手段,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具体工作中,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始终保持对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重点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惩治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办案效果。

四、检察机关开展“三问三解”,控告、申诉、举报部门是“桥梁”和“纽带”

控告、申诉、举报部门一直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三问三解”活动中,检察记挂更应该抓好文明疏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人民群体的来信来访工作。在工作中,应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听取反映要耐心,接受意见要虚心,处理问题要细心,尽量使来访群众想不通的能想通,有疙瘩的能解开,受委曲的能安慰,有冤情的能伸张。对受理的信访件要分流得当,落实到位,反馈及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落,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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