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雷 鸣 刘建斌 许军望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承担着特殊功能和重要使命,要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一、强化执法办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一要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管理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刻认识用刑事法律手段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依法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犯罪以及侵犯农民工、农村留守老弱妇幼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人身权利的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严到位、宽适度、求精准、重化解、讲效果,切实减少社会对抗。二要积极查办和预防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管理环境。严肃查办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涉及民生和“三农”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解决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系统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加快廉洁公正高效政务环境的建设进程,提高社会管理公信度。三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着力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放纵犯罪,以及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等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的问题。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巩固和完善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促进社会管理的合力。四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结合办案,对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对发现的影响社会管理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提出隐患排查整治、不稳定源监控、漏洞防范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群众权益保障渠道
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一要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从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出发,完善受理、分流、办理、答复群众信访、举报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深化涉检信访排查、积案化解、涉检信访终结工作等制度体系。坚持部门联合接访、干部轮流接访等制度,使群众诉求及时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解决。二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拟决定事项,特别是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特别是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提高处置信访突发事件能力。三要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定期挂牌接访、预约接访、巡回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苗头,把问题处理在基层,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接访发现和寻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近距离地感知群众所盼所求,使作出的决策、制定的思路、出台的办法更加符合实际和贴近群众,有效减少决策不当,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四要完善落实释法说理工作机制。从提高群众法律认知出发,采取公开听证、联合释法、心理疏导等方式,切实把释法说理纳入案件办理、接待群众的程序和法律文书中,使办理案件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宣讲法律的过程,使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要加强释法说理能力培训,学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让群众释怀,化解心结,促进和谐。
三、延伸监督职能,切实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对特殊人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一要强化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及被宣告适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依法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研究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定期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二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制度。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帐”,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协助公安、教育、文化、工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关注社会治安动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防控网、街面防控网、内部单位防控网、农村防控网为主体的防控网络。
四、推动检力下沉,提升基层院参与社会管理能力
基层院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一要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要统筹抓好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和新进人员为重点的任前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基层院干警调处矛盾纠纷、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等方面的能力,不断促进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业务性质和案件特点,建立健全涵盖执法岗位职责、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业务工作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内容的制度规范体系,从执法文明规范用语、法律文书制作到案件每个环节的处理,都要有相应的标准和程序,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三要切实加强基层院保障水平。按照“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的要求,把人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院,努力夯实基层院基础建设、充实基层院力量、整合基层院资源,促进基层院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在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方面,着力提高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