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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渎职犯罪案件线索的收集
日期:2017-04-03 20:28  作者: 
 

浅谈渎职犯罪案件线索的收集

 

案件线索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起点。当前渎职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已经蔓延到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但是由于渎职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单凭检察干警的外围摸排难以发现,再加上群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不高,根本不知道有些行为是犯罪,所以举报线索也聊聊无几。当前线索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就需要检察干警转变观念、主动出击、提高发现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为侦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 转变观念,强化责任。

案件线索发现难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三难”之一。案件线索往往隐藏很深,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就是知道了也不会认为是犯罪线索,所以想像反贪污贿赂工作一样靠群众举报是根本靠不住的。在以往的工作中反渎干警往往是等案上门,尤其爱盯着安全责任事故这种事实简单责任明了的案件线索。这就造成了我们的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由于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很强,也造成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不均衡。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需要我们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要认识到渎职行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发现不了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反渎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投入到工作中去,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2、主动出击,广辟案源。

收集线索,是反渎工作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名反渎干警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善于发现案件线索。一是要经常学习外地的办案经验,打开工作思路,以便从中发现本地的类似线索;二是时刻保持对案件线索的敏感性,善于从本地新闻、街头巷议、身边小事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主动与院内各个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寻找找案件线索,可与行政执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热点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共享案件信息;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专项活动走村入户的机会广泛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渎职侵权犯罪、了解检察机关职能,积极争取群众举报。通过广泛的工作,让线索发现难不再成为制约反渎工作的难题。

3、认真评估,突出重点。

面对收集到的形形色色的案件线索,要不要查,怎么查是摆在反渎干警面前的又一难题。件件都查无疑会浪费极大的侦查力量,盲目放弃又可能会损失来之不易的案件线索,这时就要建立案件线索评估机制,对案件线索进行分类排队。对案件的损害后果、渎职侵权行为、责任人员进行仔细摸排,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判决、办案经验等材料后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分析将案件线索分为立即可以初查,价值不大存查,有价值可长期经营等几种类型全部存入线索资料库,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与这些线索有关的资料及时放进资料库,为日后线索初查打好基础。在选择线索进行初查是也应突出重点,对于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展开初查,即使最终没有立案,也能促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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