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指使他人行窃 不懂法自己反获罪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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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肖敏娜)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受害人邹某因琐事吵架后便心存不满。为报复邹某,周某故意将邹某家存放现金一事告知经常小偷小摸的李某。今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按照周某提供的邹某家存放现金地点、邹某一家人平日外出活动时间及如何进入屋内等情况,顺利的在邹某家盗得35000元现金,并将赃款予以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供述,又将周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均被陕西省宁陕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周某因琐事与人争吵后便欲报复,不懂法自己反要受牢狱之灾。在此告诫大伙“冤家宜解不宜结”,海量容人,人才能容己。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