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手终酿苦果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邻里之间本应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包容,处理好相邻关系,但现实中往往因一些小矛盾小问题发生争吵,致使双方都损伤惨重,悔恨不已。
2011年11月7日我院案管中心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讲述的是2011年4月白水县某村的张某因借沙子、停电等矛盾,与同村同姓人张某某等3人发生争吵,接着相互之间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的拳头不小心抡打在被害人张某某的脸部,致使张某某右眼球破裂,鼻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的损伤属重伤。因冲动的争吵、过失的举止,致使张某某人身受损,而等待张某的也是接受法律惩罚的苦果,目前该案已移送我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