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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坐车起恶念 杀人抢劫法不容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年仅16岁的肖某,只因无钱付出租车费,便萌生杀人抢劫的恶念。近日,因杀人抢劫的肖某被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7月某日,身无分文的肖某,独自一人在外游荡,天色已晚,饥肠辘辘的他不知何去何从。突然一辆出租车从身边疾驰而过,肖某灵机一动,何尝不从车租车身上弄点钱。随后肖某便搭乘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一静谧处时,肖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用胳膊勒住出租车司机李某脖子,另一只手拿刀在李某胸部乱刺,直到李某瘫倒在地,慌乱之中的肖某抢走李某手机一部便仓皇逃窜。

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积极取证,公安机关报捕当日,城固检察院就做出了批捕决定,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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