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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朱某疑胞兄偷钱行报复炸房获刑5年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由旬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日前被法院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8年7月,朱某在山西省灵石县一煤矿打工时丢失现金一万余元。事后,他无任何依据固执地认为其胞兄将其钱偷了。回家多次向其兄索要,其兄则催促他向公安机关报案。朱某于2009年4月2日凌晨挖开其兄房后墙,装上炸药将屋炸坏。

(云安平 刘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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