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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检察院积极探索治理“小金库”的有效措施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合阳县检察院在预防犯罪工作中发现,职务犯罪的发生多与“小金库”的存在有关,因此县检察院为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专门针对单位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进行了积极的治理探索。

一是要高度认识 “小金库”的危害,清除“账外账”。“小金库”的存在有损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导致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破坏财经纪律,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是引发公款挪用、在职消费、侵占私分、贪污、行贿受贿挪的诱发因素,极大地助长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国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对中央提出治理“小金库”专项活动要有明确认识,要自觉贯彻国家财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将清查“小金库”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将财务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强化财务审计,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监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对于涉及有关“小金库”的职务犯罪案件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为财务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是要对财务管理进行公开化、民主化。对日常的财务账目做到收支两条线,并且要公开透明,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数额及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接受群众监督,使财务收支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加强对涉及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监督重点干部、重要岗位,特别是人、才、物管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让他们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发生腐败问题的苗头和倾向及时预警,诫勉谈话,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