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一起四死两伤重大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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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7日,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小北河村石场发生重大案件后,城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耿卫立即带领侦监科办案干警赶往案发现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自始自终参与公安机关审讯。2010年11月26日,城固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韩海茹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在当天,城固县检察院即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201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韩海茹开车到小北村苟旭的矿山上装满石料沿矿山路向下行使,当行至快到公路的转弯处时发现路前面四五十米远的地方有十几名村民,围在路(矿山路)中间烤火将路堵住。犯罪嫌疑人韩海茹轻信当车行到堵路群众跟前时人们会将路让开,即便不让开也能将车停下,遂继续以较慢的速度向前行驶,当车行至距人群几米远时,堵路的人群并未将路让开,韩海茹在没有采取有效制动和避让措施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前行撞向人群,最终导致四人当场死亡,二人受伤的重大案件。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韩海茹在明知有群众堵在矿山路口的情况,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而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情况下,放任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而造成四死二伤严重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