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大钱是诱饵 淫少女入牢笼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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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男,渭南市合阳县某村村民),闫某(男,渭南市合阳县某村村民)因急需钱花,预谋找女娃 当“小姐”赚钱,俩人在合阳县黑池镇某村找到被害人王某,以能给其在神木找到工作且待遇不差为诱饵 ,在某旅社对王某实施了奸淫。后经举报,此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赵闫二人被合阳县检察院以强 奸罪提起公诉。 2010年4月,被告人赵某让闫某找几个女娃准备带到神木当“小姐”赚钱,闫表示同意。5月的一天,闫某 带赵来到黑池中学食堂找一女子未果,另设法将本村女青年王某叫到麦场上,以能给其找工作挣大钱为幌 子,将王某带到街道某旅社,趁王去卫生间之机,商议与其发生性关系;当晚,在王不同意情况下,赵闫 二人采取捂嘴、抓手等威胁手段,多次对王某实施了奸淫。被害人祖母因找不到王某而报案,在公安机关 赵闫交代了所犯罪行。 被告人赵某、闫某为发不义之财,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对少女实施奸淫,落下的只能是身陷牢狱的可 悲下场;少女渴望物质富有、良莠不辩、轻信谎言,结果着实叫人痛心。前不久,赵闫以犯强奸罪分别被 法院判处12年和9年的有期徒刑。此案告诉善良的人们要擦亮眼睛、谨防受骗,警戒危害社会安全的不法 之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者必遭严惩。 (刘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