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龙胆石”为宝石 投资购买被诈骗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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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康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康某在看病时认识了受害人杨某,此后便与杨某经常联系,并谎称自己正在收购“龙胆石”,出售后可得高额回报,建议杨某共同出资以骗取其钱财。为取得杨某信任,李、康二人商议由康某到杨某家中,谎称如果夜晚还能发光的石头肯定是宝石,杨某信以为真,便联系李某同意合伙投资“龙胆石”。<?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1年1月6日,李某携带“龙胆石”来到杨某家中,称其是花费3万元购买,让杨某出资2万元,并谎称已找到愿意高价购买的老板,同时李某让康某假冒愿意收购的老板,骗得杨某2万元,遂将“龙胆石”留在杨某家中,并谎称自己要寻找买主,之后逃离宁陕。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要谨防此类骗术,投资做生意要脚踏实地,莫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额回报”,其结果可能是“高额损失”。
(肖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