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合阳:侦查监督活动规范化收效好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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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合阳县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全程衔接,已收到良好的监督效果。一是侦查监督部门对已批准逮捕但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和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将《要求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意见书》副本、《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副本及时抄送公诉部门,以便公诉部门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督促侦查机关进行补证,较好地弥补了侦查监督部门受办案期限所限在批捕后对侦查部门无法监督的情况。二是侦查监督部门对于立案监督案件和要求纠正违法的案件,及时将《立案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文书抄送公诉部门,实施跟踪监督,从而实现对侦查工作的全程监督。三是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漏犯、另案处理同案犯或发现需立案监督线索时,及时向侦查监督部门通报,从而形成了监督合力。
通过该措施的实施,使所办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案件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