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羡慕村子里好多人家都有电脑,不出门就能在家上网聊天,可自己无钱购买,便动起了歪脑筋,<?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利用小姐在宾馆开房半夜偷电脑,岂料刚一得手就被公安干警抓获。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2月17日,大荔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福平、李杰、李占温三被告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不等。
袁福平、李杰、李占温三人均系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人,三人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事老聚在一起。2010年6月20日,三人又纠结在一起,闲聊中谈到现在整天呆在家闲的无事可干,想上网解闷可惜家里又都没有电脑,看有什么办法或途径不用花钱也弄几台玩玩,随后三人绞尽脑汁地想到干脆找一个坐台小姐,谎称和她玩,让她用她的身份证在宾馆登记开房住宿,乘半夜无人之机再偷房间的电脑,即就是公安局破了案,只能查出房间是小姐登记的,但查不出电脑是谁偷的。嗨!这办法行,三人嗅气相通,一拍即合。于是,说干就干,他们三人立刻驾驶面包车来到县城,从街上一美发厅找来一小姐刘某(刘莉),让刘某用她自己的身份证在县城“祥云宾馆”登记了三个电脑房,房开好后不长时间,他们谎称另有其他事,因此给刘某了些钱后让其离开,随后三人做着偷电脑的准备工作。凌晨3、4点钟趁宾馆工作人员和客人熟睡之机,袁福平、李杰、李占温三人开始行动,他们把各自房间里的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用床单一包,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捆住从宾馆窗户放下去,随后三人用面包车拉着三台总价值11000元的“华硕”牌电脑趁着夜色仓皇离开,到家后三人急不可待地每人分得一台电脑。
第二天,“祥云宾馆”发现电脑丢失,即刻报警,在公安人员认真细致的现场勘察及侦查后,第三天就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当袁福平、李杰、李占温三人在家正爬在电脑前沾沾自喜玩的开心的时候,被我公安干警人赃俱获。经审讯,三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