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言巧语取得信任 撕破“伪装”实施强奸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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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一男子利用自己的花言巧语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伙同他人将被害人骗至一处,实施强奸行为。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对赵南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姜番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米丹丹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刘卫龙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0年10月14日,姜番在耀州区医院碰见一女子郑某在医院大厅等人之际,姜番便上前于郑某搭话套近乎,两人聊了一会,取得郑某信任后,姜番以带郑某出去玩为由,将其骗至富平县梅家坪镇一网吧门口,姜番从网吧叫出赵南,两人经过预谋后以马上送被害人郑某回耀州区为由将被害人郑某骗至赵南家中,米丹丹、刘卫龙在网吧遇见姜番并问其是否将被害人郑某强奸,后姜番、米丹丹、刘卫龙到赵南家,赵南、姜番、米丹丹采取强迫、威胁等手段将被害人郑某强奸,刘卫龙采取手摸、嘴亲等方式欲对被害人郑某实施强奸,由于被害人反抗,未能得逞。当晚被害人趁他们熟睡之际,从赵南家大门下面爬出,逃离现场后被害人遂及向公安机关报案,于第二天早上将上述四人抓获归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四人进行讯问,并结合证据将该四人起诉县法院。经法院不公开审理后,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再次提醒大家,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轻易信任陌生人。(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