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一小伙强奸“准对象”被逮捕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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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长军)本是经同学介绍和自己谈对象的,但小伙却不珍惜这一姻缘,不顾礼仪廉耻,淫欲膨胀,将魔爪伸向了仅认识几小时的女娃。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樊某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18岁的樊某系富平县宫里镇农民。2011年4月7日下午,为了撮合樊某与康某谈对象,与两人都是同学,并且关系都不错的刘某介绍两人相互认识。樊某、康某两人处了几小时后,康某开始对樊某有好感起来,以致两人玩到当晚凌晨未回家。当樊某提出在该县县城开个房子再聊时,康某啥也没想就答应了,但她没料到樊某就没安啥好心。樊某将康某骗至一旅社房间内,便原形毕露,提出要和康某发生性关系,但被康某明确拒绝。然而樊某不顾康某扇其耳光、用嘴咬其上臂等强烈举动反对,硬是采用暴力手段将康某强奸。更气愤的是,樊某还以自己要吸毒为由,从康某手里索要了一百元钱。事后樊某威胁康某不要将此事告知刘某,更不能报警。但康某一见樊某走出房子便立刻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