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阴:一男子恋爱不成怀恨在心 双手扼颈杀人又奸尸被逮捕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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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男,现年25岁,家住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钓渭镇北村三组173号,2011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华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5月1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已对刘某作出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刘某与何某是同一个镇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他们俩关系较好,何某谈的女朋友曹某系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曹家沟人,刘某自2008年认识曹某后,一直非常喜欢曹某,多次向曹某提出与其谈朋友的要求,曹某以有男朋友为由,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刘某便怀恨在心,产生了害死曹某的想法。2011年5月7日刘某、曹某、何某三人一同从宝鸡赶往西安大雁塔游玩,5月9日在征得刘某、何某的同意后,刘某单独将曹某从西安骗至华山,二人入住在华山肖闲居宾馆,刘某再次向曹某提出交朋友的要求,当即遭到曹某的拒绝,刘某恼羞成怒,当晚9时30分左右,刘某用双手将曹某掐晕后,再用自己脚上鞋带把曹某勒死,之后与曹某发生了性关系,并在自己胳膊上割了几刀,准备自杀,不料第二天发现自己未死,5月10日,刘某打电话告知何某,曹某死了,再也接不了电话,何某听后赶往华山到了刘某入住的宾馆,一摸曹某的脸,冰凉,随即借口出去办事拨打给警方报案,当警方进入现场后,将刘某抓获归获,经讯问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