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息为诱饵 富平一女子诈骗好友四十一万元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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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筹集赌博、吃喝玩乐费用,有人竟利用好朋友对自己的信任,编造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并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她们钱财。2011年5月24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35岁的朱某系富平县无业人员,时常梦想着过上有钱人的生活。2009年下半年,为了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私欲,该朱萌发了诈骗身边好友钱财的念头。随后她就将自己精心“包装”起来,在朋友跟前花钱故意很大方,四处吹嘘自己在做大生意。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朱某以自己在西安做啤酒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为由,并以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得被害人刘某、杨某等人现金达四十一多万元,后该朱将赃款全部用于自己赌博、吃喝玩乐及支付被害人高息等。(闫永江李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