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技术不用正道 盗割光缆被判刑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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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有一技之长,用于工作是好事。但是富平县一男子将自己学到的技术,用错了地方。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吴某原是电信公司聘任安装通信基站设备的工作人员,后来,吴某嫌工作辛苦,辞职不干了。在和朋友李某闲聊时,吴某说通讯基站内有值钱铜线,提出盗割基站设备的想法。于是<?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09 年 7 月 25 日晚上 12 时许,吴某伙同李某(已判)经过密谋,骑乘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到富平县军寨移动基站房,撬开房门,吴、李二人将基站房内电缆、铜牌等物品卸掉盗走,致使机站无法工作,后二人销赃得赃款 800 元。当吴某、李某二人再次将富平县姜义村三义基站电缆线、铜牌等物品卸掉,二人作案时被群众发现,李某当场被抓获,吴某逃离现场。2010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将在逃的吴某抓获,移交富平县公安局,吴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闫永江王博)